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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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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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药量(制剂量/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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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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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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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瘟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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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-133.33毫升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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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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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
1.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叶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均匀喷雾。分别在抽穗期和齐穗期各均匀喷雾一次,每隔7天施药一次,喷两次。 2.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。 3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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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
本品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通过根和叶吸收,向上、向下传导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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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。 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用清水配制药液,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残剩药剂、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,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,以免造成环境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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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一般只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立即引吐、洗胃(可用浓盐食水)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 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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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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