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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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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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药量(制剂量/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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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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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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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飞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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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-1000克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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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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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
1、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盛发初期毒土撒施防治。 2、应注意撒施均匀。 3、该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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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
本品是一种新型的高效低毒新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较高的活性。对害虫具有胃毒、触杀、内吸作用,作用速度较快、持效期较长等特点,对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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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产生。 2.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减少药效。 3.施药时应避免飘逸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4.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.在开花植物开花期、蚕室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、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,避免造成损失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;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施药后立即覆土;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6.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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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食引起不适等中毒症状,没有专门解毒药剂,应立即送医对症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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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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